本报北京4月4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经国务院同意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一切进口产品加征关税。
公告称,2025年4月2日,美国政府宣告对我国输美产品征收“对等关税”。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交易规矩,严峻危害中方的合理合法权益,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交易法》等法令和法规和国际法底子准则,经国务院同意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一切进口产品加征34%关税。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,货品已从启运地启运,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,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。
中方敦促美方当即撤销单边关税办法,以相等、尊重、互利的方法,经过商量处理交易不合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经国务院同意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一切进口产品加征必定的关税。



